2022年3月3日,作为T女士保险指定受益人的W先生,收到了由乐山中支支付的理赔款1680463元,对于失去亲人的W先生来说,无疑是已故T女士留给他的最后一份慰籍。 2022年2月28日,乐山中支接到客户电话,称家人购买了公司保险,目前已身故,能否进行理赔……中支理赔工作人员一边听客户讲述事件经过,一边安抚客户情绪,在通话结束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经查实:T女士于2019年9月在中支投保生效了《富德生命金典人生终身寿险》,期交保费40万元,缴费3年。2021年10月,T女士因脑瘤入院手术治疗,术后在家休养。2022年2月3日,T女士因脑瘤复发,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T女士家属悲痛万分。理赔工作人员同时也查实,T女士的保单有效且属保险范围。 由于T女士该份保单指定了受益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指定受益人W先生,告知其需要准备的理赔资料。2022年3月1日,W先生集齐资料后向中支提出书面理赔申请。3月3日公司做出给付身故保险金168万元及身故利息463元的决定。 据受益人W先生讲述,亲人的离去给活着的人带来的无疑是痛苦,但保险却是雪中送炭的存在,送来的不仅是安慰,还有对已故亲人的念想。W先生也表示,经过这次理赔事件,极大转变了自己对保险的认同与接受度,还有公司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及理赔速度,也体现了一家专业寿险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