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黄永桂诉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听证会于19日落下帷幕。双方在听证会上进行了激烈辩论。然而,执法机关在听证会的态度让此事件前景不容乐观,黄永桂能否维权成功,大家拭目以待。 此次听证会争议的焦点在于衡阳市公安局是否未履行法定职责。就此事件,黄永桂提供了多个录音、视频及微信截图证据,证明自己在2023年8月22日在衡阳市雨母服务区及衡阳各地被广州接访人非法侵害,致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期间,他多次向衡阳警方报警,但衡阳警方一直置若罔闻,直至此次听证会召开,仍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在举证中,衡阳公安局对不回应的原因解释让人瞠目: 其一、他们认为,他们并不清楚接访人员的身份,对于黄永桂是否真的被打,他们需要进一步确认,尽管2024年4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具了相关人员对黄永桂依法维权进行绑架、殴打、拉扯、推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视频,但执法机关声称视频中并未显示黄永桂被打经过。 其二,衡阳公安局要求黄永桂证明受伤地点在雨母服务区,才会接手处理此案,并且警方对黄永桂22日被打,却24号才提供就诊记录存疑,认为当时没有提供,而且纠结于是打的身体还是眼睛。 对此要求,黄永桂方面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申请人已提供所在辖区受伤的事实,执法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以及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尽快查清真相的职责。对于整个案件事实的查明和举证,责任在执法机关而非申请人。 此外,执法机关提出的黄永桂在两天后才报警和就诊的说法,黄永桂方面也表示无法认同。事实上,黄永桂在8月22日被打后,被接访人员暴力扭送至广州已是23日,根本无法抽身去就诊。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只要在追诉期内,什么时候都可以报警,黄永桂受人控制不能第一时间报警,事后补报,这本身情有可原,也无任何不妥之处,衡阳公安局此理由即便局外人看来,也是难圆其说。 至于后来的要求黄永桂证明受伤地点在雨母服务区更是滑稽,执法机关的职责是什么呢?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黄永桂被打死了,不能出来证明谁打的他,那是不是也就不予以立案了,公安公安本就是保一方平安,难不成所有的治安都是等着受害者自己举证? 分析此事件,听证会虽已结束,但结果尚待揭晓。黄永桂的维权之路仍充满挑战,执法机关的推诿态度令人担忧。在此,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此事件的最终走向,期待正义最终能够得到伸张。 来源:http://www.bqhm.net/jujiao/8205.html |